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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英雄辈出的时代
来源:苍南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0-7-30 浏览次数:79 [加入收藏] [ ]

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前进

  574个英雄模范,7.1万多个集体一二三等功,33.5万多个个人一二三等功———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荣誉榜上用鲜血与汗水乃至生命写下的光辉数字。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从任长霞到谭东,从山东济南交警到辽宁丹东巡警五大队———家喻户晓的老典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模范,都在用他们那可歌可泣、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谱写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篇章。

  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训练局局长李春生指出:“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并开展表彰奖励,是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树立形象、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公安机关长期运用、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宝贵经验。”

  表彰奖励工作,在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的同时,其自身也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前进。围绕中心、紧扣实战———表彰奖励工作有力推动了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特殊任务的完成

  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表彰奖励作为推动公安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杠杆,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表彰奖励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焕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在“三基”工程建设期间,各地评选表彰了以王法金、陈先岩、陈勇琦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推出了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树立了学习标杆。2008年12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总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2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有力推动了“三基”工程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

  在“大走访”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探索建立爱民先进典型评选出表彰机制,发现树立了一大批长期扎根基层、深受群众拥戴的爱民集体和爱民模范。今年1月,人民公安报等10多家媒体共同发起了“爱民警察”大推选媒体活动,请人民群众直接评选心中的“爱民警察”。3月,公安部隆重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100个爱民集体和200名爱民模范,进一步推动了爱民实践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和走访群众长效机制的建立。

  各级公安机关还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为检验表彰奖励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积极建立健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大力表彰宣传在执行重大安保任务、处置突发性事件、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为圆满完成各项重大特殊任务提供强大动力。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负责人说,2008年以来,面对奥运安保、国庆安保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面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5·12”地震、玉树“4·14”地震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各级公安机关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发现先进典型,第一时间实施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重大挑战,取得了一场又一场重大胜利。其中,四川蒋敏、贵州欧光权等还成为全社会学习宣传的重大先进典型。

  以人为本,建立关爱英模机制;着眼长效,推动表彰奖励制度建设

  如何真正做到对先进典型的关爱,如何保证先进典型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先进典型联系制度的要求,着力拓宽联系渠道,强化对英模的跟踪管理和关心爱护,确保先进典型不断健康成长和发展进步。

  在政治上关注先进典型。各地公安机关在提拔使用、晋级晋职时,优先考虑先进典型,为其发挥才干、再立新功提供舞台。据了解,福建自2003年至2008年,从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和荣立集体一等功的单位提拔使用民警438人。江苏近5年来共有800多名受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民警得到提拔重用。

  在学习上关心先进典型。自2007年以来,公安部相继举办了3期全国公安英模培训班,近160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英模参加了培训。各地公安机关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在生活上关爱先进典型。自1982年以来,公安部每年都组织公安英模集中休养,全国共有1400余名公安英模及家属参加休养。同时,公安部还制定出台了公安英烈子女保送入学等制度,组织开展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十年万名助学工程”等活动,为全国功模民警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在制度建设上,2003年以来,公安部相继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公安机关奖励公示工作暂行办法》《公安机关奖励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目前,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以《奖励条令》为核心,紧扣时代主题、具有公安特色的表彰奖励规章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表彰奖励工作基本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做到“五个坚持”,不断开创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新局面

  今年3月26日,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也高度重视表彰奖励工作,多次亲切接见英模代表,他强调指出,要加大表彰奖励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

  “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深切关怀,也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表彰奖励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政治保证。”李春生说。公安表彰奖励工作,正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极为有利的条件。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座谈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多年来表彰奖励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成功实践,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其中之一就是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一线,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表彰奖励工作的蓬勃开展,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让广大民警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激励和鼓舞了一代又一代公安民警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公安队伍内部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创一流、建功立业的良好局面。

  “这种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既有效激励广大民警主动挖掘自身潜力,加倍努力地投入工作,也为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表彰奖励工作提供了动力源泉。”李春生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典型选树表彰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先进典型的教育管理和关心爱护,进一步推进表彰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推动表彰奖励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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