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县破车窗玻璃盗窃车内物品案件呈高发态势,2010年1月1日-4日连续发生3起。此类案件的高发,给车主造成极大的损失,如证件、银行卡、借条等东西被盗会带来一些不必的麻烦。
案例:2010年1月2日22时至1月3日8时之间,包某停放在龙港镇柳南路261号前轿车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盗。
警方提醒:警方在全力侦破此类案件的同时,广大车主也需注意:
1、驾车外出办事、购物及用餐时,应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光线条件好、自己视线可及的范围内,也可以选择繁华路段的专门停车位;
2、无论车主下车时间多久,切记不要将皮包、手提箱、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或后备厢中,挡风玻璃附近及座位上不要放置物品;
3、另外,车主应尽可能地给自己的爱车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并将车辆停放在报警装置信号接收范围内;
4、如发现可疑人员,车主要及时与警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