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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交警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来源:苍南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9-9-23 浏览次数:853 [加入收藏] [ ]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我县交警部门将全县新增即将投入使用的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新增的11处固定监控和电子警察将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执法手段。为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程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今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即时公布在苍南公安网(http://www.cnga.gov.cn),希望大家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附全县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

 

1

苍南交警大队

灵溪镇人民大道与站前大道交叉路口

2

苍南交警大队

灵溪镇人民大道与江湾路路口

3

苍南交警大队

灵溪镇104国道与苍南大道路口

4

苍南交警大队

灵溪镇建兴路与江湾路路口

5

苍南交警大队

龙港镇龙港大道与泰安路路口

6

苍南交警大队

龙港镇龙港大道与西一街路口

7

苍南交警大队

龙港镇镇前路与人民路路口

8

苍南交警大队

龙港镇人民路与文卫路路口

9

苍南交警大队

龙港镇海港路与人民路路口

10

苍南交警大队

钱库镇振兴西路派出所前

11

苍南交警大队

钱库镇振兴西路工商银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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